1.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尉犁县委巡察工作;全面了解、配合监督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
2.负责向尉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中央、自治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尉犁县委、尉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并督办有关事项。
3.承担尉犁县委巡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4.按照尉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向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任务安排、工作总结,以及巡察中的重要情况等。
5.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干部进行培训、考核、日常管理和监督。
6.办理自治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尉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7.承担本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精神文明、维护稳定、“访惠聚”、综合治理、民族团结、“两个全覆盖”、安全生产、扶贫等工作。
8.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