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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尉犁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发布日期:2020-06-30信息来源:巴州纪委监委浏览次数:0

    中国共产党尉犁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尉犁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在尉犁县召开。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县纪委委员20人,列席264人。

    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袁新洋刚同志出席全会并讲话。艾尔肯·莫合木提、王波、谢勤、靳廷昆、邢静、吕永彪等县领导出席会议。

    全会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自治州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吕永彪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聚焦聚力总目标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深刻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性成就,深刻阐释我们党实现自我革命的成功道路、有效制度,深刻回答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重大问题,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是新时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纲领性文件,对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总体要求和自治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安排部署、自治州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工作要求,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推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会指出,2019年,在自治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一手抓反分裂斗争、一手抓反腐败斗争,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政治基础;紧扣监督第一职责,坚定不移纠“四风”、破“四气”,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有效推进;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力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全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客观分析了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短板,要求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全会提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和自治州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巩固发展维护反分裂斗争纪律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聚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新疆工作总目标、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结合起来。紧扣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注重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攻坚克难水平。

    第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以及县委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始终把严肃政治纪律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作为重中之重,做到“惩” 和“治”两手都要硬,教育、感化、挽救、团结大多数,最大限度争取和凝聚人心。

    第三,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为打赢脱贫攻坚决战提供坚强保障。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个方面。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决胜年”行动,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和县委工作要求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以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问题。紧盯“小微权力”运行,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地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第四,持续深化“三项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促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三为主一报告”,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健全完善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一体运行机制,规范派驻(派出)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在线索移送、案件查办等方面的相互协调,形成监委与执法、司法机关相互衔接,执纪与执法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

    第五,强化监督第一职责,不断深化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将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作为重要任务,强化制度执行力,通过政治监督保障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和领导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着力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减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加强对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作用。用好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第六,深入推进政治巡察,进一步彰显巡察“利剑”作用。按照“五个紧扣、五个推进”部署要求,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深入推进政治巡察。提升巡察质量,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和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精准发现问题。运用常规、专项、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等方式,对县直部门单位以及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巡察成果运用机制,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发挥巡察监督治本功能。

    第七,突出标本兼治功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突出惩治重点,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督促案发单位抓好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受处分人员定期回访工作。常态化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大力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涵养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八,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紧紧围绕政治机关定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筑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基础和行动自觉。加强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着力解决好“本领恐慌”问题。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关爱,着力营造良好氛围。严格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坚决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清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灯下黑”。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全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